体会不断涌现,这些国际性社团将为我国开展总体外交提供可靠有力支撑,为我国争取和平发展的国际环境做出更大贡献。因此,适当放低对我国发起的国际性社会团体审批门槛,尽快颁布国际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办法,支持符合条件的国际性社会团体通过整体接转、竞选已有国际性社团领导人和依托我国现有资源等各种方式,加快提升我国国际性社团数量,力争实现在2020年前有100家国际性社团在我国民政部注册登记并实施有效管理的目标。符合条件的部门和地区应积极进行本部门本地区筹建国际性社会团体的可行性研究,利用好国家鼓励发展国际性社团的有利机遇,利用好国际组织这一平台促进本部门、本地区的国际交流合作。
(责任编辑:刘润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