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复杂性思维范式是人们在研究自然和社会的复杂系统的过程中兴起的新的思维范式。生态伦理学作为人类以道德方式调节自身对待所有生命及其生态环境的复杂性学科,应该自觉采用复杂性思维范式,充分考虑到人与自然、人与人的生态关系的非线性作用,考虑到生物圈自组织过程的需要与不同人类群体承担复杂的生态道德义务的差异性和公正性。生态伦理学应该激励人类生态美德的提高,促进人类对自然的行为与生物圈向好转的变化方向相一致。
【关键词】思维范式;复杂性思维;生态伦理学
【中图分类号】B82-0;B8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848(2010)01-0066-10
【作者简介】佘正荣(1956—),男,贵州凤风人,广东省委党校哲学教研部教授,主要从事生态伦理学与科技哲学研究。(广州 510050)
【收稿日期】2009-11-28
Examining Eco-ethics in Complexity Thinking
SHE Zheng-rong
Abstract: The complexity thinking paradigm emerged in the course of studying complex systems of nature and society. As a complex discipline that human beings morally regulate their attitudes and actions towards all life forms and their ecological en-vironments, the eco-ethics should consciously adopt the complexity thinking paradigm to fully consider nonlinear functions of ecological relationships between man and nature, and between man and man, and the biosphere"s requirements for self-orga-nization as well as differences and impartiality of complex ecological duties various human groups undertake. In addition, eco-ethics should encourage people to raise ecological virtues and promote the human"s behaviors to nature and biosphere.
Key words: thinking paradigm; complexity thinking; eco-ethics
生态伦理学(环境伦理学)作为人类以道德方式调节自身对待所有生命及其生态环境的复杂性学科,它所涉及的研究内容是极其复杂的,原本应该以复杂性思维方式加以探索,但是由于人们受近代以来机械性思维范式根深蒂固的束缚,以至迄今各种生态伦理观都未能达到对这一学科的复杂性内容的深入理解和完整把握。笔者希冀以现今已经初步形成的复杂性思维范式为指导,重新审视生态伦理学学科对象的复杂性,提出一种真正适宜于生态伦理学对象本身的新的研究策略,以拓展生态伦理学研究的理论视野。本文若有失当之处,祈愿学界同仁予以批评指正。
一、复杂性思维范式及其哲学方法论阐释
思维方式是人们思维活动实际运作的方式,由于思维方式受人类实践发展和知识水平的影响,因而思维方式具有特定的历史形态。这种受一定社会实践和知识水平所决定的、在较长历史时期中影响人们理论思维活动的倾向、特征、习惯等模式,笔者称之为思维范式。人类思维范式在历史上的进化出现过以下几种类型:古代以直观和经验为基础的整体性思维、近代以经典自然科学为典型模式的机械性思维、20世纪70年代以来兴起的研究复杂性系统的复杂性思维。
复杂性思维范式是人们在研究自然和社会的复杂系统的过程中兴起的新的思维范式,它由贝塔朗菲对复杂事物的系统研究而肇始。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复杂性思维范式的发展经历了系统论研究、自组织理论研究、复杂性科学研究的发展过程,国内学者对此有较为系统的研究与总结(颜泽贤、张华夏,2003;黄欣荣、吴彤,2005)。在此,笔者以自己的理解,对这种新的思维范式的基本要求,试作如下概括性说明:
第一,复杂性思维要求把握复杂系统的整体“涌现性”(emergent property)。复杂系统之所以具有简单系统所缺乏的复杂性,根本上在于其系统整体具有不为其组成要素和层次所具有的涌现性质,这是对“整体大于部分之和”含义的深入揭示。如果系统的整体属性或效应能够从其组成要素和层级的性质完全推演出来,则这样的系统就不是复杂系统,而只能是简单系统或复合系统。复杂系统的整体涌现性质,鲜明地体现了它不能以简单性思维的还原论分析方法加以把握的实质。把握复杂系统的涌现性这一要求,是极其重要的,以至于由奥德姆(Eugene P. Odum)和巴雷特(Gary W.Barrett)主编的享誉生态学领域的著名教材《生态学基础》的第5版(2005年),就将“涌现性原理”写进了该书的第1章“生态学的范畴”之中。(2009:6-7)即说,连生态系统的复杂性也必须借助于“涌现性原理”才能得以深入理解。
第二,复杂性思维要求把握系统的非线性关系的动力学。复杂系统的整体涌现性,是由系统组成要素之间非线性的相互作用关系所决定的。复杂系统的组分是多种多样的,而不是整齐划一的,它们之间的关系不像机械系统那样成比例地稳定变化,也没有可加和性,并且复杂系统的组分之间既具有一定的独立性,也具有相互渗透、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相干性。复杂系统的非线性相干,必定会使系统随着时间而变化,此即是复杂系统的动力学。正是系统的非线性相干性,使得一些非常微不足道的因素,也可以通过内部的涨落作用而放大,最终导致极其重大的整体性结果,这种复杂的非线性关系产生的是复杂性因果,而非简单的线性因果,它使系统成为非常复杂的不可逆过程,也使得人们完全预言系统的长远变化成为不可能。
第三,复杂性思维要求把握复杂系统自组织的调节机制如何引起系统的复杂性增长和系统的进化。复杂系统在开放的环境下产生和发展的过程是一个自组织过程,复杂系统是其自身适应变化环境自发生成的结果,而不是由一种外在智慧先验设计的结果,也不是直接由外部环境决定的。为了生存,面对外部环境的各种变化,复杂系统会由内部组分的非线性相互作用形成自我调节的反馈回路和反馈网络,从而产生宏观整体的一致行为来应对这种变化,由此表现出复杂系统自我调节的自组织复杂性,使得系统能够不断地从环境中获取、分辨和存储对其生存有利或有害的信息,从过去输入的“经验”中“学习”,因而能以优化的方式来组织自身的内部结构,并由此而能够使这种复杂性增长,从而导致复杂系统随着环境的变化而不断进化。但是复杂系统调节自身以适应环境的自组织能力并不是无限的,如果系统超出了它处理信息的能力,系统就超过了它的临界点,这时系统就会失去应对极端环境的能力,就会导致系统的失稳和解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