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重点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推进方案(最新),供大家参考。
重点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推进方案
为深入推动市重点项目建设“百日会战”活动,全面落实“经济工作项目化、项目工作责任化”和重点项目“四督四保”制度要求,经区委、区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区开展重点项目建设“百日攻坚”活动,特制定如下推进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从8月中旬至11月下旬,利用100天左右的时间,排定50个总投资万元以上重点项目(其中:计划开工项目18个,需要加快推进项目16个,计划竣工项目16个),实施“百日攻坚”活动,确保完成投资18亿元,带动全区属地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以上。
(一)抓新项目开工。对19个未按计划开工项目,相关项目责任单位按照“每月排定一批新开工项目”的要求,与业主单位逐个衔接,摸清“瓶颈”症结,排定开工时限和推进计划,总体要求是:9月底开工率达50%以上,10月底达60%以上,年内整体开工率达80%以上;活动完成投资7亿元。
(二)抓在建项目进度。对16个需要加快推进的项目全面梳理,将前期投资任务缺口分解安排到月,逐月追补,总体要求是:10月底全面达到时序进度;活动完成投资6.5亿元。
(三)抓竣工项目投产。对16个计划竣工项目,区直职能部门要指导竣工项目完备验收资料,确保质量达标通过验收;对已竣工尚
未投(达)产的产业类项目,要尽快投产,尽早产生效益。总体要求是:10月底竣工率80%,年内全面竣工;活动完成投资4.5亿元。
二、重点任务
(一)建立工作台账
对照目标,逐个建立“百日攻坚”在建项目工作台账,明确月度建设目标任务,实施挂图作战,对未开工项目,确定开工时间和建设目标,排出项目开工所涉及的各类前期工作的进度安排。做到项目清单上下一致,项目督办具体到人,项目进度细化到周。(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直各项目单位、九龙园区)
(二)优化项目服务
及时收集并解决影响项目建设的征地拆迁、土地报批、工程报建、基础设施配套、周边建设环境等问题。征地拆迁工作中严格执行政策,依法补偿到位,如因工作不到位影响重点项目延期开工的,依纪追究工作渎职责任。严厉打击项目建设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强包工程、挂靠行为、阻工闹事等违法行为,切实营造良好的施工环境。(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区监察局、区住建委、区城管执法局、九龙园区)(三)强化要素保障
统筹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支持“百日攻坚”重点项目,积极争取省级预留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支持交通、水利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多渠道筹集项目建设资金,中央和省预算内投资、专项建设资金、产业基金等,优先安排“百日攻坚”项目;优先推介、优先扶持PPP 重点项目;优先安排支持重点项目企业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和上
市工作;吸引社会资本和金融机构支持重点项目。建立企业用工对接制度,为企业提供充足的用工保障。(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金融办、区住建委、区人社局、九龙园区)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项目责任领导要深入一线、靠前指挥、亲自督战,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各项目责任单位要成立专门的项目推进工作机构,明确攻坚目标、责任、奖惩措施,确定一名直接责任人和工作联络员,每半月报送重点工作及重点项目进展。
(二)强化制度保障。大力推行并联审批制度,进一步缩短审批时限,为重点项目尽早开工争取时间;落实督办单制度,对重点项目需要协调解决的事项,报区发改委汇总上报区委、区政府,由区委、区政府督查督办部门下发督办单,限期解决;落实竣工项目后评价制度,及时帮助企业做好市场、用工等方面的服务,确保达产达效。土地、林地计划,对上争资、政策融资、环境容量等项目建设要素涉及的相关职能部门要积极对上争取,并将相关要素向重点项目倾斜。
(三)强化督促检查。区督查、监察、发改、统计部门要加强对项目推进各责任单位的督查,对项目推进过程X发现的问题,限期解决,对一些责任单位难以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反馈给区委、区政府,由区委、区政府进行协调。各牵头单位、责任单位要将工作推进情况及时报送区发改委,区发改委汇总后定期向区委、区政府汇报,并对落
实不力的单位、个人进行责任追究,确保活动全面有序开展。(责任单位:区委督查室、区政府督办室、区发改委)
(四)强化考核奖惩。对提前或超额完成序时进度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表现突出的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企业不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实施项目或工程建设的,视违约情况予以处罚乃至收回土地;对推进工作不力,不能按要求完成任务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向区委、区政府做出深刻检讨,必要时将给予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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