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确立”党员干部学习心得体会中共十九届六中全会强调的“两个确立”,是十八大以来最重要的政治成果。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地位,反映了全党全军全国各族人民共同心愿,对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对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进程具有决定性意义。中国共产党经过百年锤炼,早就悟出一个道理:历史进程与思想进程,总是交相激荡;时代大潮同领袖人物,总是相互造就。全党有核心,党中央才有权威,党才有力量。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正是因为遵义会议事实上确立了毛泽东同志在中共中央和红军的领导地位,开始形成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革命事业才转危为安。100年来,中共之所以能够统一思想、步调一致向前进,根本原因就是形成了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中共不断发展壮大,克服重重艰难险阻而立于不败之地,领导核心发挥了独特的、不可替代的作用。拥有科学理论的政党,才拥有真理的力量;科学理论指导的事业,才拥有光明前途。100年来,中共之所以能够完成其他政治力量不可能完成的艰巨任务,在同各种政治力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2024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范文锦集的文章3篇, 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计划性、时效性和针对性,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规范安全生产行为,有效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根据《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的工作原则,结合镇安监站法定职责、监管权限、执法人员数量、生产经营单位状况、技术装备和经费保障等实际,特制定万安镇2023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闽考察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及新《安全生产法》精神,紧紧围绕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牢牢抓住依法治安这条主线,坚持改革创新、依法监管、预防为主、源头管控、系统治理,着力提升依法监管,不断强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以有效防范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为工作目标,全面深化安全生产,依法惩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行为,坚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不断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能力;坚持惩戒与教育、执法与服务相结合,实现执法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编制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计划,实行监督与执法一体化制度科学合理确定监管执法检查频率,对辖区内竹木制品企业实现全覆盖;对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烟花爆竹零售点实行抽查检查;对其它工商贸企业实施综合监管。通过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切实推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进一步落实,着力推进企业基础建设、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推动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最大限度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完成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考核指标,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促进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主要任务
1.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加大学习领会力度,深刻把握法律法规要义,把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具体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在执法检查中真正做到法律条款运用准确,切合实际。
2.大力开展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企业的安全文化建设,营造更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加强安全文化建设,营造“人人关注安全,人人关爱生命”的舆论氛围,使安全知识、安全文化传遍企业、进入村,推进安全文化建设不断迈向新水平。
3.加大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切实消除事故隐患。严格按照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有关规定,深入企业生产一线,全面排查事故隐患,及时制定行之有效的防控措施,依法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责任和整改措施,确保按期整改到位。
4.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重点打击道路交通、水上交通、无证稀土矿非法开采等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力的,要从严从重处罚,努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治序和生产经营环境。
5.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继续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继续加大企业安全标准化创建力度,组织专人深入企事业单位进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指导。同时把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积极配合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抓好我镇无证矿点、道路交通、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工贸企业、消防安全、燃气安全和库区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紧盯水利水电、地质灾害、学校等重点部位。
四、执法检查工作安排
(一)检查对象及检查工作安排
1.无证矿点:全镇共40个无证矿点,每年每个点检查24次,每次1个工作日,每次2人,即安排的总时间为:40×24×1×2=1920个工作日。
2.道路交通:辖区内公路,每月巡查2次,每次2个工作日,每次4人,即安排的总时间为:12×2×2×4=192个工作日。
3.危险化学品企业:全镇目前共有2家加油站(中石化新安加油站和农机加油站)及1家燃气供应站(龙岩嘉洁燃气有限公司万安供应点),每年每家检查4次,每次2个工作日,每次2人,即安排的总时间为:3×4×2×2=48个工作日。
4.烟花爆竹企业:全镇目前共有14家烟花爆竹销售网点(新罗区万安镇溪口食杂店、新罗区万友食杂店、新罗区培杰食杂店、新罗区万鑫隆食品商行、新罗区天山香烛店、新罗区万安镇国强食杂店、新罗区永诚烟花爆竹店、新罗区万安镇供销社梅村食杂店、新罗区梅村食杂店、新罗区运辉食杂店、新罗区宝兰食杂店、新罗区罗赛花食杂店、新罗区梅安食杂店、温榕食杂店),每年每家检查2次,每次1个工作日,每次3人,即安排的总时间为:14×2×1×3=84个工作日。
5.工贸企业:全镇目前共有13家工贸企业(新罗区万盛木材加工厂、新罗区龙翔竹制品厂、龙岩市祥和竹业有限公司、梅花山矿泉水厂、兴溪洋竹制品厂、安兴竹炭厂、恒业竹制品厂、龙岩市金纬竹木制品有限公司、成旺竹器厂、万兴毛竹专业合作社、瑞元木制品厂、兴发木制品厂、世鑫盛竹制品有限公司),每年每家检查4次,每次1个工作日,每次4人,即安排的总时间为:13×4×1×4=208个工作日;
6.消防安全: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居民住房,每年每月巡查4次,每次2个工作日,每次3人,即安排的总时间为:4×2×3×12=288个工作日。
7.燃气安全:辖区内各生产经营单位、居民住房,每年每月巡查2次,每次2个工作日,每次6人,即安排的总时间为:12×2×2×6=288个工作日。
8.库区安全:辖区内一个水库(梅花湖水库),每年每月巡查4次,每次2个工作日,每次6人,即安排的总时间为:12×4×2×6=576个工作日。
9.水利水电:万安电力公司1家,小水力发电站24家,每年每家检查2次,每次1个工作日,每次3人,即安排的总时间为:25×2×1×3=150个工作日。
10.地质灾害:全镇共有10个地质灾害点,每月巡查1次,每次1一个工作日,每次4人,即安排的总时间为:10×1×1×4=40个工作日
11.学校:全镇目前共有3家分别为(万安中学、万安中心小学、万安中心幼儿园),每年每家检查2次,每次1个工作日,每次4人,即安排的总时间为:3×2×1×4=24个工作日。
(二)重点监督检查事项
根据《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第八条规定,结合我镇实际,监督检查内容如下:
1.依法通过有关安全生产行政审批的情况;
2.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考核情况;
3.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4.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排用于配备劳动防护用品、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经费,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5.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6.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配备或者聘用注册安全工程师的情况;
7.从业人员、被派遣劳动者和实习学生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其教育培训档案的情况;
8.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9.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10.对安全设备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11.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12.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13.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14.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15.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督促整改安全问题的情况;
16.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如实记录事故隐患治理,以及向从业人员通报的情况;
17.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18.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物资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19.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的防治情况;
20.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21.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五、监管执法工作要求
1.镇安监站要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关于印发《龙岩市新罗区安监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的要求,严格实施监管执法工作计划,要根据执法计划编制现场检查方案,明确检查的区域、内容、重点及方式,按照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权限做好监管执法工作,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每月对计划执行情况进行自查,确保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落实。
2.监管执法人员实施监管执法任务时,必须廉洁自律,恪尽职守,坚持原则,秉公执法,依法查处各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3.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推动监管执法工作顺利开展,消除事故隐患,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我镇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4.在现场监管执法时,发现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处理,发现违规违章行为应当立即纠正,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依照法定程序,严格依法予以处理。
5.现场监管执法中,如涉及多个执法主体,应主动与相关部门联系,密切配合,协调行动,发挥各个执法部门的整体合力,确保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到位。
6.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属于其他部门职责的事项,要及时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发现违法行为涉嫌构成犯罪的,要按照《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10号),主动商请司法机关进一步明确移送程序和标准,依法向司法机关移送,不得以行政处罚代替刑事处罚。
7.因上级工作部署、部门职能职责、辖区工作范围调整和其他特殊情况,监管执法计划需进行重大调整与变更时,应当及时报镇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区应急局备案。
六、落实监管执法计划的保障措施
(一)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安监部门的基本职责,是安监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活动,是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镇安全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做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关系到安监部门的形象和公信力,关系到安全生产目标任务的完成,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必然要求。各监管执法人员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发展理念,以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执法专业技能为核心,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标本兼治、重在治本”落到实处。
(二)强化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
采取多种形式,通过各种宣传媒体,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突出警示教育和案例教育,进一步提高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控制和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进一步减少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监管执法的能力
进一步加强安监队伍思想政治建设、作风建设和业务能力建设,加强业务学习,大力提升业务素质和履职能力,熟悉掌握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监管执法程序等知识,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加快推动我镇安全生产走上法治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轨道,确保安全监管执法工作到位。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依法行政工作,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责任,规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行为,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推进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落地见效,按照《XX市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呼交安委办发[2023]3号)精神,结合实际,特制定2023年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
一、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依法行政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突出重点、兼顾全面,发现问题、力促整改,标本兼治、防范未然的原则,积极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不断强化安全责任,加强安全管控,规范安全生产,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全县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各级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推动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措施的落实。监督各责任单位依法依规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和各企业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进行整改和查处,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监督检查时间
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四、监督检查组织领导
为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决定成立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组。
监督检查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交通运输局运输股,办公室主任由王劲松兼任,办公人员由局运输股工作人员组成。
监督检查工作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成立组织机构,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任务。
五、监督检查对象
按照“三管三必须”和“分级分类监督管理”的原则,县交通运输局的督查对象为局属各单位;县公路服务中心、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的督查对象为各自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和交通运输工具(包括:公路养护工程、超限超载治理和“两客一危一货”运输、公共交通运输、水路运输等重点交通运输企业(场站)及营运车船,以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检测机构、机动车维修机构等交通运输行业内各相关企业)。
六、监督检查内容
(一)行业监管单位
1.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县安委会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情况,明确安全工作目标和工作重点,并及时报送相关资料、信息、总结。
2.安全生产责任制建设情况。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厘清并制定单位、部门和岗位职责;建立健全“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推进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制;督促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部署各类专项行动,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开展道路运输、水上交通、城市公共交通、公路生命防护工程、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隐患整治。
4.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落实情况。建立安全生产日常检查、隐患整改、督查督办(台账)、宣传教育(五进)、安全培训、例会等工作制度并正常开展,是否进行记录并存档保存。
5.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开展情况。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工作,对检查的情况或问题进行跟踪处理,闭环管理相关资料档案;加强节日假期、重要时段、恶劣天气旅客运输、危险品运输、客运站场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应急预案、有处置措施。
6.安全生产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情况。按照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的相关规定加快推进工作进度,对发现风险点和问题隐患进行整改或督办,建立常规巡查制度。
7.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情况。培育一支专业高效的安全生产监管队伍,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营造更加浓郁的安全生产氛围。
8.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设(修编)、24小时应急值守情况。
9.安全生产信息报送情况。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报表、各类专项行动小结、半年工作总结及全年工作总结。
10.其他应当督查安全生产事项。
(二)生产经营单位
1.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落实情况。贯彻落实自治区、市、县安委会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条件保障情况。是否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或行政备案;生产经营条件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保障情况(安全生产经费提取);按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配置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企业员工教育培训和管理情况。从业人员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经常性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情况;是否建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4.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安全风险辨识、分级和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计划、方案及隐患排查、治理档案台账。
5.生产设备安全使用情况。对企业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情况;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情况;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特种设备经检测检验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证或安全标志情况。
6.安全生产履职尽责承诺书签订情况。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7.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情况。
8.营运车辆动态监控运行情况。运输企业所属车辆卫星定位车载终端功能正常,能及时提醒、纠正和处理驾驶员超速和疲劳驾驶等交通违法违规行为。
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设置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等情况。
10.应急工作情况。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建设(修编)以及应急演练情况。
11.其他应当督查安全生产事项。
七、监督检查方法
按照“企业自查、监管单位全面检查、县局综合督查”的三级联动方式进行,以“双随机”抽查方式为主。在方式上,根据需要采取局机关人员独立进行、与局属行业管理单位联合进行、局属行业管理单位人员直接进行等;在方法上,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全面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综合督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查现场与查工作台账相结合等。在督查检查过程中,力求发现问题、督促整改与发现经验、总结推广相结合,对安全隐患现场督办与挂牌督办相结合,现场情况反馈与综合发文通报相结合。
八、监督检查形式
(一)综合督查
1至3月,以春运、春节、全国“两会”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道路客货运量快速增加、公路通畅安全、交通建设施工项目复工复产和大雾(霾)雨雪冰冻等天气气候状况下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4至5月,以“五一”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假日出行小高峰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提前安排部署汛期行业安全、消防应急工作。
6至8月,以汛期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汛期、道路运输安全生产和局地突发性暴雨大风等天气气候状况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同时针对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9至10月,以“中秋”、“国庆”期间行业安全生产为重点,开展应对“两客一危一货”、公路养护建设、水路运输、公路通畅安全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1至12月,以冬季恶劣天气为重点,开展应对寒潮、雾霾、冰雪等天气和交通建设施工可能存在“抢工期”的行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由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组带队,全面督查行业内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全年安全生产综合督查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季度1次。
(二)专项督查
以长途班线客车、旅游包车为检查重点的道路客运专项整治;以打击危险货物运输违法违规行为为重点的危险货物运输专项整治;超限超载、源头治超专项整治;交通建设项目落实施工方案等专项整治;公共交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机动车检测机构、机动车维修机构运营安全检查;安全经费提取和职业健康专项检查;防汛专项检查;夏季消防大检查和冬春火灾防控;市政府安排的安全生产督查检查等为重点。
由县局运输股、公路股、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县公路服务中心分别组织,围绕各自工作重点组织针对性监督检查。全年安全生产专项督查不少于4次,原则上每季度1次。
九、工作要求
(一)局属各单位、县交通运输行业各相关企业要积极配合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组做好检查相关工作,如实提供资料,反映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真实情况,严禁谎报瞒报,弄虚作假。
(二)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组要严格按照“三管三必须”原则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坚持“谁检查、谁执法、谁复查”,做到执法闭合、过程留痕、责任可溯,确保安全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三)规范行为,严明纪律。重点采用“四不两直”和
暗查暗访为主的方式,不得随意降低监督检查(执法)标准和要求,严禁搞形式、走过场。
(四)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工作组在实施本监督检查计划的同时,同步开展县安委办和上级交通运输部门关于重点时段、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监督检查工作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风廉政纪律有关规定,轻车简从、廉洁自律。
为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行为,强化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深化精细化管理和精准治安,打造安全生产执法精品,根据《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印发安全生产监管年度执法工作计划编制办法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0〕183号)、《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安监总厅政法〔2016〕1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2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发〔2015〕48号)、和《惠民县应急管理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 结合我街道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制定 2023年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安全发展,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和国家、省、市、县、街道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按照“统筹兼顾、突出重点、量力而行、提高效能”和“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原则,结合安全监管队伍和装备现状,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及时有效地减少和消除各类事故隐患,着力打造安全生产“精品工程”,有效稳定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
二、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行业和部门监管责任和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实现街道直接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执法检查覆盖率100%,发现违法行为查处率100%,重大隐患督促整改、跟踪督办率100%,行政许可规定期限办结率100%,安全监管执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零败诉”的目标,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促进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山东省工业生产建设项目设施监督管理办法》《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制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推进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随机抽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安监总政法〔2015〕108号)《安全生产监管执法手册》(安监总厅政法〔2016〕114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国办发〔2015〕20号文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
2、全街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重点行业,其他规模以上工商贸企业的监管实际。
3、结合街道监管执法力量现状。
四、主要任务
(一)执法检查
1、重点检查。
按照“一重点全覆盖”和分级分类监管要求,对所辖重点监管企业开展重点执法检查,实现对重点监管行业企业执法检查覆盖。按照《关于推进全省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一体化监管执法的实施意见》(鲁安监发〔2017〕114号)和《滨州市职业卫生与安全生产一体化监管实施方案》(滨安监发〔2016〕143号)要求,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一体化执法。对直接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每年不低于2次的频率进行检查。
2、一般检查。
对直接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按照每年不低于1次的频率进行检查。
3、双随机抽查。
按照《滨州市应急管理局“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工作实施细则》(滨安监发〔2017〕146号)参与县应急局2021年度双随机抽查计划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二)其它执法工作
1、根据国家、省、市、县、街道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
2、根据季节特点开展专项整治。
根据季节特点,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其它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活动。
3、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负责承办由街道负责的安全生产举报核查工作。
4、认真组织开展全国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咨询日、安全生产法宣传周等活动,强化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宣传,深入开展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安全班组创建,不断创新活动内容、形式,打造富有吸引力和感染力的安全文化活动。
(三)检查重点
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情况;事故发生单位事故整改落实情况和同类事故反复发生的行业领域的专项治理情况;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落实情况以及根据上级政府及应急部门安排的其它重点检查内容等。
五、行政执法人员数量和执法工作日测算
(一)执法人员情况:我办在册人员共计7人(其中在岗行政编制1人,事业编制1人,其他编制5人)。
(二)总法定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法定工作日×执法人员数量=(全年天数-全年法定假日)×执法人员数量=(365-115)×6=1500个。
(三)执法检查工作日:按照考量标准测算,非执法工作日395个,其他执法工作日140个,(见附件1)确定执法检查工作日:执法检查工作日=总法定工作日-其他执法工作日-非执法工作日=1160-395-140=625个工作日
六、监管生产经营单位数量和检查次数
行政区域内纳入直接监管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共7家、一般综合监管企业27家。
七、执法检查内容
1、按照街道办批复的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计划,对应急办监管的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围绕街道办及县局重点工作部署,根据街道制定的阶段性检查活动方案、制定现场检查方案开展执法检查。
2、主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等规定的内容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执法检查,或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项目进行执法检查。
3、按照《惠民县安全生产风险整治提升三年行动方案》要求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工作。
4、突出检查高危行业特殊作业管理、安全设施管理、隐患排查体系运行、安全标准化运行、警示教育培训落实情况;依法查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5、在责任片区企业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并按照上级要求开展专项领域抽查工作。
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或根据生产经营单位的实际情况选择部分项进行执法检查。
八、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
2023年度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活动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月活动;参加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人员培训教育;建立新闻宣传通讯员队伍,在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主流媒体开辟专栏,充分利用各种新兴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公益宣传、事故警示教育和典型案例通报。发布微信公众号,提高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九、监管计划的组织实施及保障措施
1、在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和精准治安的基础上,在我街道安全生产领域开展“精品工程”创建工作,全力打造个性化精品工程,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精品网”。
2、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健全内部层级监督体系,做到各负其责,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备案、案件内审、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及执法工作考核等制度;监管执法工作计划明确后,不得擅自变更和调整,因上级监管工作部署和不可遇见等因素确需进行重大调整或变更的,及时报告,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同意后批准。
3、加强执法过程监督,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加大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和案件查处的监督检查、监管力度,对每一起行政处罚案件,从法律依据、情节认定、证据收集、处罚标准、程序运转,以及文书适用等环节进行仔细审核把关,确保依法行政、规范执法,检查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对查出的重大隐患、重要问题要及时梳理,建立台帐,加大督促整改力度。
4、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执法环境。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安全生产执法活动的宣传报道,提高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的普及率,提高全社会安全生产法制意识。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职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切实提高从业人员的守法意识,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的浓厚氛围。
5、突出重点,完善联合执法机制。针对不同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特点,在重点行业、重点部位和重点领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大执法监察力度,完善联合执法机制,着力在从严执法、公证执法、依法行政上下功夫,进一步发挥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形成联合执法机制,确保执法到位。
XX街道办事处
2023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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