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定武备兵器文物那朝那代不可或缺,又可以直接反映出帝王的御用活动情况,反映当时战争和重要人物情况,是研究清代武备兵器最直观和最重要的第一手资料,是达到以物证史、以史论物、史物结合研究的最好方法。
武备文物系结皮、纸、牙、木、签十分普遍,墨书均为满、蒙、藏、汉文,但不一定每签均是四种文字,有两种文字或仅一种文字,其中墨书文字规范,汉字均为小楷。纸签呈黄条双折,长20-30厘米,宽2-3厘米不等,系其御用箭杆上居然就有57件之多,另在御用马鞍上亦多有体现。这些纸签保存良好,墨迹清晰。皮签呈三角形状,上细下宽,长30或20厘米、宽20余厘米,主要系之于腰刀、宝剑、火枪和马鞍上,它是用极好的鹿皮或羊皮制成,呈白色,微软,平滑细腻,皮质上乘。另在一楠木方匣内,箱中盛有乾隆帝狩猎时射获禽兽所使用的铅弹,其此匣分为五层,每层藏有约30卷,均用上等鹿皮裁剪成长13.5厘米、宽5厘米的条形,用以包裹黄豆粒大的铅弹,计有约150件。此皮签质地柔软雪白、平滑细腻,一面墨书满文,一面墨书汉文,内容相同,记载清帝在何围场、何年月、使用何种鸟枪,猎杀虎、鹿禽兽等,十分珍贵。牙牌、木牌签也是尺寸长短不一。但这些皮、纸、牙、木签汉文均墨书楷体,牙牌是镌刻上的,字迹十分隽秀、工整。经笔者整理过的武备文物,除去不包括已知的乾隆帝射猎后,除上述用鹿皮包裹的铅弹150余件外,其余总计:皮签96、纸签100、牙签5、木签34、缎签1,共计236件。无疑这批证据对于鉴定时代特征是重要依据,用于研究历史文物则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史料价值。由于清宫总管内务府保管得好,这些皮、纸、牙、木签始终伴随着武备器具岁月迁移,珍藏至今。
清官武备兵器上的皮、纸、牙、木签,是一份历史见证的备忘录,有力地证明了确切的制作、恭贮时间,贡进时间,贡进人物等与清政府关系,以及各民族之间的融合交流关系。当然,这些都得益于清代宫廷建立起的一套完备的武备兵器贮藏制度,由于有专人严格管理,有典可查,文献史料也可与文物相互印证,才为我们鉴定这些文物的历史价值、艺术价值提供了最初的可能。
三、结语
所谓“典”即标准、法则、典范之意,突出概括性或代表性,而清宫珍藏的武备则代表皇家标准据为典要。如步骑射箭是清廷选拔人才的一个特定标准。乾隆帝发现“今引见人员弓力软弱,发箭多不能及把,皆平日不事操练所致”;而弓箭射手多用软弓,专讲虚架,并未练挽强贯扎之㈨。在阅看侍卫等步射时,发现“伊等所用箭翎太曲,竞成绿营体制。又有弓力软而箭长翎大者,其意不过欲令人美观,步射之道必须合弓力造箭”。他特别强调弓箭不求美观而求使用务实,阐明“我满洲肇起兴京,底定天下,全赖弓箭”,所以他要求“着将朕御用之箭发出一枝,令领侍卫内大臣等给各处看视,俱着以此为制,合各人所用之弓制造。诸大臣其时体朕意留心教导各该管侍卫官员兵丁等,阿哥等亦着谨记朕谕”;特别要求在制造弓箭时,应因人而异,因势利导,各人应量身制作而又以御用箭为使用之弓箭制作的标准。
清宫武备中的每一件文物,都可以与每一事、物、个案紧密相连,文物是主体,文献史料是为其服务的。而且目前故宮博物院珍藏的武备,在研究中又不能仅仅局限其中,而是要与其他专业的文物库房紧密联系,甚至于外省市、紫禁城周边等地博物馆的协调合作,犹如一条珍珠链,相互串联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而不是由于人为架构的关系而分离,这样才能将其研究的每一事、物、全案挖掘深透,理出头绪来。
(责任编辑:阮富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