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秀获奖产品,大赛组委会有优先购买的权利,并设立“和丰奖”获奖产品(作品)常年展,提高大赛的品牌和影响力。
4.获奖单位优先列入市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
七、有关说明
(1)为保证作品质量,大赛组委会保留对部分奖项空缺或减少的权利。
(2)同一件(系列)产品只能申请一个奖项,若出现一个(系列)产品同时申请两个奖项,组委会有权取消该产品的任何评审资格,因此,需要企业在申报时及时和对接企业沟通。
(3)参加前几届大赛的所有获奖作品、产品和项目不得申请,包括系列产品。
(4)大赛组委会对本次大赛保留最终的解释权。